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2026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综合考核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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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综合能力素质为基础的人才选拔模式。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坚持以学术为标准,并秉持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为做好我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1.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3.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为本学科相关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由1名博导担任组长。综合考核安排1名秘书,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与公示
1.我系对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筛选后,二级学科专业组织专家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遴选,按学校规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2.即日起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第七条联系方式向我系反馈情况。
三、综合考核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考察。
(一)报到及材料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未到达现场报到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如出现特殊情况将单独联系告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预留联系方式通讯顺畅。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不能提供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上报考方向及报考导师并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二)办法、程序及分值
1.综合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顺序在报到时抽签决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能力测试、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规划、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注重考察申请者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和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考生陈述、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2. 程序及分值
面试程序包括个人陈述、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每位考生面试不少于6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分钟;面试总分600分。各环节可根据面试现场情况适度调整。
①个人陈述:科研报告(300分)
考生须准备PPT(约20分钟)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②外语运用能力考核(100分)
包括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听力的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③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知识的考核(200分)。
四、录取与调剂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各招生方向、分导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专业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如系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申请人须符合我系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考核。
各招生方向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3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
五、信息公开
考核结果将在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网站进行公示,包括参加综合考核的所有考生姓名、所有科目的考核成绩及总成绩、我系拟录取情况。
六、其他事项
1.考核小组专家名单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六号A646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519000
电话:0756-3668180,联系人:武老师
邮箱:wury8@mail.sysu.edu.cn
